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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Archives: 說個故事給你聽
(story)如果爱情不可停靠
初遇时模糊的夜色里,她却清楚地记住了他.那年轻的军人的轮廓在她心里印出一个模,至此以后多年,他是她心中深深的伤. 她常想,如果没有他,于困顿中解救她,是否还会有日后的她.但这个人,他目睹了自己最最狼狈的场景,她的不堪在那刻当下无处闪躲,以至日后的每一次,她都只能以低至尘埃里的姿态仰视他,甚至是在知晓彼此心中深藏的情意的时候,也会因不自觉的自卑而摆低姿态. 可是他,毕竟是救了她.那宛如鬼魅般的夜里,她身陷猥琐的人群而慌张得无计可施不知如何脱身,那焦虑如滚油狠狠灼痛了她,是他伸出手来挡住那些混乱的手,以身体护住她.这薄荷般清凉的出场在炎夏躁动的夜里绽放了她心中的花朵. 这本是生命里极小的过门,短暂奏响的音符,甚至不能构成短小的篇章.那混乱的夜晚,该在时光的流驶中慢慢涤净她心中的不堪,只留下一个美好的他供她余生回味.偏偏命运总是爱开玩笑,让她遇见他,让他们相爱,却不给厮守的机会. 再见面,她已罗敷有夫.那年代压抑的政治环境却抑制不了年轻男女之间暗生的爱意,那爱情在无人知觉的阴暗角落里悄悄滋生,终于日渐壮大成蓬勃的情意,谁也没有能力再去徒劳地掩人耳目. 尽管他谨守礼教,即便面对她目中渴切的语气也只克制着内心的澎湃,纵然心下明了她眼中渐渐熄灭的光那余热会烧毁他.可便是这样,这禁忌的爱仍仿佛诅咒般被察觉了.没有人相信他和她之间只是单纯的爱慕.混乱的现世,不允许纯白的存在.无尽的污水扑向他们.然而即便是她被暴怒的男人用皮鞭狠狠抽打,即便他望着伤痕累累的她两相垂泪,即便是那样难捱的苦痛的时刻,那深藏在他们之间炙热的情意也从未有机会被袒露. 总是在错过.背负着那个特殊年代的道德与荣辱,感情被不知名的枷锁无形地沉沉锁起,在不见天日的暗处一日日苍白黯淡,却始终强韧不死. 故事的结束是一人的离开与一人的留守.这段隐秘的情感,并无一人来着色,却始终鲜明,装扮了她一生的胭脂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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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昆明,如果我哭泣...
拖着沉沉的行李,她走出昆明站,抬头仰望高原的天空是纯净的颜色,一如她通透的心。 终于是到了。这片土地,这红色的高原,她心心念念,盼了四年,如今终于得偿心愿,可以顺应内心意愿的呼唤,追随那个深深刻进心里的名字,看看他曾经居住的城市。 她想起初初遇见他的时光,阴暗教室里他的笑脸,如同突然绽放的梦昙花,肆无忌惮地映亮了一室的光。 那时她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为着他一朵纯净的笑容花而明媚了年华。她于是跟在他身边。换了第一排的位子,搬到第六排,与他隔着一个过道比邻。 他似乎脾性极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常常有些躁动,他却似乎格外沉稳,她几乎从没有见过他与谁争执,永远是波澜不惊的样子。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十指匀亭,常常摆弄一枝笔。她看他将一枝笔舞得风生水起,也闹着要学,却总是转不到半圈便滑落。他耐心好极,不惊不躁,只一昧宽厚地笑,露出一排编贝般玉白的齿,一室明媚。 终究是少年,自尊是头面里一等一的大事。他云淡风清的笑仿佛一个嘲讽的标志,刺伤了她的骄傲。偷偷收回一双因为长过冻疮而变形肿大的手,那枝被弃置的笔孤零零地躺在桌面上,她咬紧嘴唇,一双手在桌下绞了个稀烂。 转笔是没学会,但终究是不会生他气太久。他永远是气定神闲的样子,对谁都是温和有礼。除了沉迷电游,他似乎没有别的什么缺点了。这样的他,看在她眼里,却是冷。真的冷。多么冷。仿佛赤裸于冰天雪地,无处可逃的仓皇。她心里隐约觉得,他的恭谦,他的和善,只是他自我保护的一层外衣——看似平易近人,其实从来谁也不曾走进过他心里去。 但她是他身边最近的女子,365日日日跟随。他待她也亲厚,替她擦眼镜片,从中间往两边,单调动作,一再重复,直擦得明净通透。也任她胡来——揉揉脸蛋,扯扯头发,把自己的书本全堆到他的课桌上去,只留给他小小的一块地盘,缩手缩脚地恶补前一夜因为通宵电玩而欠下的睡眠——她本就是外向活泼的女生,虽然内心旧伤隐痛,日光之下,仍然是一张未经世事的面孔。 她那时隐约有知,她并未走进他心里,虽然他纵容她。因他会找个借口搪塞,匆匆挂断她好不容易才接通的他的电话。 那时是爱着他的吗?她想着,却想回避。那时是怎样的呢。她好像迷恋着坐在右手旁边的那个高个子的男生。一米八三的男孩子,非常瘦,微微驼着背,玩转一手篮球,最拿手是转身跳投,因为长期练球,指骨粗大分明。 那时她多年轻,还有力气放纵地爱。中午去小球场看他打球,身边总备着“心相印”的面纸,细细地替他擦额角的汗。虽然他心中早有人住,她仍然爱得不遗余力。只是心口有暗伤,隐隐地痛。当他是港口,在那个他那里受的伤,回去这个他身边疗养。可是后来,当她发觉爱上他,她从前的那些感情,变成她自觉的污点。那个高个子的男生成了她心里模糊的影象,已经褪色得只剩下一个陌生的名字。可是她还怕自己不够单纯美好,怕配不起他的完满。 没有错。他在她心里是完满的。他是一个丰满的形象,满足她内心所有爱意。 她是没有办法说“啊那我看看吧”那种游戏感情的人,当她明白她爱他,就把所有的热情投莫道不消魂注了进去。她以为那是她的一个劫难,但也并不畏惧地纵身就爱了。 后来才惊觉,原来只是一个人。她一直过着自以为是的生活,捧着自以为是的美梦一塌糊涂地活着。他从未给过她任何承诺。他从未说过爱她。而她是在许久之后才发觉原来她从来没有走进过他的世界。就像阳光爬过藤格子照在掌心,温暖得仿佛尽在掌握中,可是当她想握起拳头时,它却早已无影无踪。这些年来近在手边的感觉最不过是一场美丽的幻觉。 想想就是绝望的。 多么绝望。她还记得那些过往,微笑的快乐,细节的温暖。美好的无限放大,忽略了一个没有回应的拥抱。 那是寒冬里的一个残缺的拥抱,现在想来很有些凄绝的清冷味道。她在如刀削斧裂般的冷风中伸出双手,怯怯地环过他的腰,左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听见他一颗心脏在胸腔里沉沉跳动的声音。两个人的身体是分离的。他的一双手垂在身侧,并没有抬起来,没有放在她的单薄的脊背上,没有把她的僵硬的身体放在他的心的旁边。 她在那样一个冰冷的拥抱里,已经隐隐感知了某些东西,却固执地装作一无所知。 那时她已经褪去从前的锋芒,变成一个隔岸观烟火的人。只希望安静地走自己的路,不想泅渡。已经不需要激情,只是安静地选择一盏灯亮到天明的感情。她把他放进心里,作为一个信仰而奉若神明,甘心情愿为他洗净所有尘世繁华喧嚣,安安静静只想做他的小妻子。她是那样固执的一只蝎子,并不预备接受其他任何没有他的生活。 中间有三年漫长的分离。不在他身边,仅止依靠一根电话线微细彼此的感情。她在那些片段的言语里面努力地试图拼凑出他生活的形貌,感觉他在时光里缓慢却强硬的变化,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姿态坚定地蜕变成一个她无法轻易了解的陌生个体。心里有悲凉,却无能为力。 想过要去找他。对着一本高半夜凉初透考必备的地图册,中国铁路交通的那一页,用铅笔重重地涂出一条路线,从娄底经贵阳过六盘水再到昆明,她在心里无数次的描摹过。心心念念。有一次和家里争执,直直冲去火车站,轻微微几张粉红色纸币,只有一把闺中挚友赠予的小小水果刀傍身,就想要去找他。 后来终于是有了机会去。TI次,从首都发往春城。她从娄底上车,因为拮据,只能买一张硬座的票。22个小时蜗在小小一方椅座里,因为就要见到他的欣喜心情太过强烈而忽略了身体疲倦不适的信号,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一次命运的重逢。 太长的时间里,爱慕的情愫在心里不停地酝酿啊发酵的,把他幻想成一个无可匹敌的完美的男生。但其实又不是。只能在那些温暖而美好的故事里,在那些优秀的英俊温和的男主角身上寻找他的影子。她渐渐变成像小猫一样敏感迅捷的生物,捉影捕风地拼凑他的形貌。 终于是没能在那座城市里见面。她去了四次,而他总是可以找出种种理由作为借口。她心里不是没有哀伤的,但出乎意料地竟已变得并不惊动。她平静地接受着所有,仿佛并无感情。但那其实是无望的事。 也不是从来没有过喜乐。那把啡色的葒荳蕬梳子还放在她的包包里,还常常在她的发梢短暂停留。那是他在谭木匠幽暗昏黄的店堂里选给她的。虽然并不是很喜欢的款式也还是视若珍宝地收了起来。那是他留给她为数不多的纪念物之一。那时,因为心里存着小小的幸福,以为他终于是心动,于是以梳定情。要知道,都说是情比梳长。一把梳子,倘使不断的话,可是用多少时间。 但她不知道,一曲轻歌殇离别。到底是弦凝绝,歌暂歇。 那时她在昆明,与他的朋友见过面。他曾经的同桌,那个男生,很喜欢她,所以劝她,不要太迁就他,要给他一点危机感。 这个对她来说,其实没有意义。他对她,已经太过笃定。他自信于她的心意,根本不担心她会变节。她从来不乏人爱,身边总有三五爱慕者。他知道。他也知道,那时正有一个男生追得她很紧。可是他一点不担心。 确实也没想过要离开他。这些年,是她的一直坚持,才让他走到她身边。他对她说她是他除了家人之外最重要的女人,她自己也一直以为是这样。不能确定他是否给出感情,但是至少,这些年以来,她都是他身边最近的女子,没有人比她更接近他。她一直以为是这样的,他也一直是这样说的。但是谁知道呢。谁知道会不是呢。 事过境迁以后,她才知道,他离开的第二年,身边已有一个现在绝口不肯再提起的她。关于那个她的蛛丝马迹,她从他的朋友那里听来。他们去拍大头贴;他对别人说,“这是我的女朋友”。也曾故作漠然地问过他,他回的短信里言辞敷衍,只说过去了不想再提。 那时她在昆明。他不在。她生着病在他的城市里停留,并且刚刚得知故人去世的噩耗,心里原本难受,因着他的躲闪回避而更为郁结。编写了一条短信给他:“你知道我在乎你。如果你坚持,我不会放弃。但你不要让我没信心。”他在那边沉寂良久,终于发来寥寥一句:“早就没联系了。”他说“我吃了饭晚上还得去自习”,不耐的样子。她心里黯黯,遂关机沉默,再无欢颜。 是怎样呢。到底是怎样呢。这漫长的时光里,感情来得既空茫又虚妄。她依靠幻觉建立起来的信仰,到底算是什么呢。她原不是浅薄女子,这刻也禁不住狭隘了起来。不能不揣测,不能不思忖。思绪好像突然有了生命般,自顾自地奔跑舞蹈了起来,完全由不得她。说不纠结,说不计较,但当他冷落她,他不够在意她,她心里仍是不禁猜想他与那个她曾经的细节。她想,他一定不会那样对她的,如此这一切,不过只因为她不是她。 她不是她。她是他与人说起的“女朋友”,而她只是数年来坚持追随他的女子。他从未明确说过爱她。虽然现在他似乎是在她的身边,但她心里总觉得也许他并不是爱她,也许他只是可怜她,也许他只是被感动。 但那时他牵她的手,多么温厚稳妥。拥挤的车厢里他把她圈进胸前的一方天地,她心里有多安定。他挑给她的葒荳蕬梳子,还常常在她的发间徜徉。如何说服自己他心中并无情意。便纵是有千条万条的理由作成铁证如山,恐怕她也并不肯听信的吧。 难道就这样了吗。这些年来她心里始终坚持着的信仰,难道真的是幻觉吗。如今一夕崩塌的信任,在她本就空洞的心里划出一片留白。她于是开始忐忑,站在爱情转弯的地方,迟疑着不肯往左,或者右。 昆明,是她一直心心念念要去的城。要与他同城,站在尽可能近的地方观望,才有与他相爱的可能。可是当她终于有机会可以留下来的时候,心里却忽生退意。怎么办呢。到底值不值得呢。为他背井离乡,为他惘顾日渐衰老的父亲,跑去那么远的地方。那座陌生的城,她曾经视作第二故乡的城,她其实只认得他,只有他在她的心里。她因为爱他而爱上它,也因为他的不肯定而恍惚,于是心生拒绝之意。她不能确定那样孤注一掷的赌博到底是否值得,终究她也不是亡命之徒,不能不计较得失。 况且,这是他的城,并不是她的。四度到达,反而让这个城市在她心里如花般的美景逐一崩塌。她发觉自己原来并不如一直以来想象中那样热爱这座无处不飞花的高原城市。这里的干燥的空气,灼灼的阳光,强烈的紫外线,思维怪异的人群,无一不让她感觉不适。虽然表面坚持肯定,但她心里其实一直在害怕着:假使他并不爱他,或者他们在一起却并不幸福,要么他耽于其他而轻忽了她。那样的时候,在这个她为他而决意孤身前往的偌大城市,她怕会连一个可以抱头痛哭的人也没有。 这样那样的猜疑犹豫几乎要将她摧毁了。有时候她想要找一个人来说说话,可是常常。她找不到那样一个人。没有一个人,可以安安静静、听她讲那些陈旧的、重复过无数次的毫无根据的假想。好像所有人都已经厌倦。 事实上,就算有,恐怕她也未必知道能说些什么。可供凭吊的有限回忆稀薄珍贵,但反复咀嚼也失了原味。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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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蓝雪花开花又谢
她养着一盆蓝雪花。 这种植物,是只比金不换难养一点的,基本上也是属于比较好养的那一型。只要浇一点水,晒一晒太阳,可可以开出密密匝匝的淡蓝色花朵。 她养着它,看它一日日抽芽、吐芳,觉得自己也仿佛是一盆蓝雪花。 那样简单质朴的植物,仅只需要一个肯定的眼光,一个温暖的细节,就让她如沐春风,在他的爱里忘记所有地徜徉,开出芬芳素净的花朵。 可是有一天,他突然提出分手。不管她如何恳求,他都坚持要离开。他只说了一句:“我不再爱你了。”便转身,消失在他曾经走来的街角。 她颓然,仿佛失掉支撑般垮坐在冰冷的地砖上,对着他离去的方向戚戚地哭。那盆蓝雪花也仿佛黯然地在低头垂泪。 她一日日以泪洗脸,一日日颓丧哭泣。失业,暴食,肥胖,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直到有一天,她看见那盆枯萎了的蓝雪花。 那么好养的植物,只要一点点水和阳光就可以成活的植物,却凋败了花朵,萎靡了枝叶。 它在她的爱情盛时随他而来,他款款深情,言犹在耳。而今他走了,爱情没有了,它也要离去。 如同一天天萎靡枯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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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月光倾城
枕边的书,安静地旧旧地躺在一片柔黄的光线里面。纵然合上了书页,之前的情节仍然在脑海心田一再地重演回放。小美人鱼为了心爱的王子放弃美丽的鱼尾,忍受刀割的疼痛赤足起舞,只为取悦心上人;眼睁睁看着王子另娶她人而独自伤悲,最后在黎明的第一缕阳光中化作海上的泡沫。 这是一个不能说不是悲剧的故事。虽然是童话,也是让人垂泪的。事实上,现实中谁愿为爱遍体鳞伤。人人心中皆有算计,纵然不露声色,却凌厉到伤人于无形。所谓爱人,不伤你亦已是十分仁慈,还企图我为你经历炼狱?不要痴人说梦了吧。 她这样想着,心里已是无限翻涌了。 庄生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任何消息了。他不找她,她亦不会主动寻他。她心里,一向是清明的。梁庄生那一类的浪子,对于束缚不止弃之如敝履,甚至惟恐避之不及。她跟这样的男子一起,不是不想束缚他的。好几次试探地提出婚约,都被他巧妙闪过,一而再,再而三,出于矜持,她也只能不再提。 周沉珂中学念的是女校。品学兼优的淑女,她的世界,没有梁庄生的影子。只是两个冤家,注定了是要相遇的。 梁庄生当日被仇家追杀,走在街上,对方误认为他身旁的沉珂是他的女人,出手就伤了沉珂。梁庄生看到这个眉目如画的女子倒在血泊里面色苍白的脸,一瞬间触动心弦,孜孜地守在她床边两个月。沉珂康复之后,就做了他的女人。 做黑道的女人,已是不易,何况于梁庄生这类遭人追杀的黑道。不易之余,多的,是不智。庄生自顾尚且不暇,少有时间伴沉珂——纵然他来,不过带给沉珂多一份危险。 后来就认得苏向晚。 向晚。这个女子,亭亭绰绰,永远的一袭白衣素裙,似乎十年不曾换过。这样聪明半夜凉初透慧黠的女孩子,毋须说话,只得微微浅笑,便是惊心动魄的。沉珂常常会想,这个女子,她向往的,究竟是什么呢。 向晚说:“沉珂,离开梁庄生。他不是适合你的那类男子。”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放弃好过独自苦捱。 沉珂坐在单位阴暗幽凉的角落时而对一本厚重的原文小说发呆。一些尘埃和碎屑在微白的光线里举行了一场黑白盛宴。她穿一袭黑衣。自从做了梁庄生的女人,她的衣柜里就只剩黑白灰了。但是这素色倒更显她的清瘦与文秀了。 林家辰在午后的阳光里走进图书馆,站在从幽深的房屋深处吹过来的阴凉的风里面看见周沉珂:黑的直发垂在肩前,面色苍白、眉眼淡泊的美丽女子,心里面升起无限怜惜,壮志豪情地要抹去沉珂眉间忧伤的淡云。 向晚一向是厌憎梁庄生的,对于沉珂同林氏的这一段,她倒是乐见其成的。逛街时同沉珂说:“这等才俊青年,家世又好,要赶紧抓牢了,省得日后悔青了肠子。”沉珂只是笑笑,并不搭话。 从前读大学的时候,3405住了四个女孩子。聂纤歌,项斯微,戚夜舞,周沉珂。沉珂同斯微最最要好。两个女孩子,眉目清楚,光滑皮肤,明明白白的天真单纯。 戚夜舞甫入校,便是风云人物。盛世夜宴,云门舞集。夜舞是苏州人,讲一口江南腔糯软的普通话,自小练习芭蕾,身段柔软如丝,灯红酒绿之中径自翩跹,翩然若掌上飞燕。一时艳惊四海,裙下之臣若鲤鲫过江。夜舞却是云淡风清,眉目间依然风情闪烁,骄傲自持。 沉珂尤其羡慕夜舞这一份云淡风清。夜舞日日对镜描红,穿了婀娜的长裙,招摇在校园里那一条香樟道上。很少约会。因为寂寞或者无聊,偶尔几个无关紧要的约会,也是淡如白水的优雅自如。沉珂羡慕她的风情、她的坦然,当她是女神般崇拜,学她的风度举止。夜里就寝,要趴在夜舞床上腻着讲讲话,才肯钻回自己被窝,沉沉睡去。 赵慕云。这个名字,在聂纤歌心里纠缠绕转了千万回,已经成了心头一颗朱砂的痣。赵慕云高大英俊,笑容灿烂;赵慕云演讲时候的从容气势;赵慕云漂亮的成绩单;赵慕云打球的优雅姿势,三分球流畅的弧度优美;赵慕云 -- 这样优秀的赵慕云,学生会主人比黄花瘦席赵慕云,心里眼里,独独不过一个项斯微。纵然纤歌凝而白云遏,这朵云,仍然没有停驻在除了斯微之外的地方。 纤歌每一日看着赵幕云痴痴等在女生楼下,倚着水泥电线杆,修长身影,粗布裤子,浅蓝短袖无领T恤,永远的干净清爽。她把他的名字埋在心里面最最柔软的深处,轻易不肯吐露半分。日日见他同斯微交颈缠绵,耳鬓厮磨,夜夜煎熬辗转不能成眠,却因着他一个回首微笑而心湖激荡。这个名字,成了她最最秘密的甜蜜和疼痛。她的心情如此坚实,明知道不可得,偏偏姿态绝决如飞蛾扑火。 梁庄生的出现,对于沉珂而言,完全是意料之外的。她的生活一向单纯,简单到比白开水还要清白。她的世界,原本没有庄生的影子。那一场意外,叫她在遇见他的最初便流了满身的血,鲜艳如深冬雪地里落英的残红,触目惊心。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日后的血腥,还不曾显露气息。 同林家辰约会。在日本小馆。沉珂并不爱吃日本菜,独独只对那果冻般滑滑嫩嫩的豆腐有兴趣。这么多年,跟在夜舞身边过了几年纵情肆意的生活,又见识过苏向晚的从容淡定,已经褪去青涩,变成宠辱不惊的女子。 家辰看着沉珂的云淡风清,益发喜爱这眉目如画、眼波似水的女子。暗自发誓要好好照顾她,不肯让她再有忧伤。 日本菜吃到一半,生菜的腥和芥末的辣渐渐让沉珂扛不住了。庄生电话适时响起。《甜蜜蜜》。当年邓丽君将这支歌演绎得缠绵悱恻荡气回肠,而今伊人已逝,听者又当以怎样的心情聆听。庄生爱极这支小曲,沉珂便设了作铃声,时时盼它响起,婉转缠绵之后听得庄生的魅惑。 同庄生约在梁家见。匆匆与家辰告别,搭了巴士赶去城西。沉珂在车上,靠着透明透亮的车窗玻璃看到车窗外面匆匆闪过的发生,心里的蓦地生出一些复杂而凌乱的东西。好象她的爱情,就是在这个城市的23路公车线上来回奔波着。兵荒马乱,蔓草荒烟。 钥匙刚刚插进锁孔,甚至还没来得及旋转,门就开了,迎面伸过来一个怀抱将她揽过去。耳垂颈项之后,热热的,温温的,是庄生。他的鼻息,他的唇,暖的,潮的。沉珂刻意婉转承欢,任着他在她的身体里面粗暴地掠夺,唯恐他不甚欢欣。 庄生发泄后,翻身朝着拉紧的窗帘沉沉睡去,不久便响起鼾声。沉而缓的呼吸,如一把尖锐的刀狠狠地插进沉珂的心脏,慢慢地掏,愣愣的,沉重尖锐的疼痛,缓慢地吞噬了她。 她起了身,缓缓下床,颤颤如九旬老妇。绕过床拉开烟灰蓝的窗帘,棉布的质地摸在手里有沉甸甸的粗朴。下午四点半明亮的阳光“唰”地进了屋,细小的尘埃在空气里举行了一场黑白盛宴。 沉珂伸出手去抚摸庄生如雕似塑的脸。十指纤纤,游移如蛇的舞步。有几缕阳光在他的眉眼发梢调皮地舞蹈。 梁庄生着实是英俊的男子,纵然是做黑道,却不若一般黑道的粗鄙粗气,反倒是有一股书卷味,儒雅俊逸,风度翩翩。 而周沉珂,周沉珂算什么的,所有的冷若冰霜,所有的从容淡定,所有的云淡风清,不过因着一个梁庄生。单单为他许下一颗心,便再容不下其他人。再怎样的青年才俊,也改变不了沉珂追随庄生脚步的决心。 偏偏这恨死人的梁庄生,对她实再不甚在意。沉珂固然难过,然庄生的一点小小温柔,便可以化解她心中千尺寒冰。 很多年以后,斯微仍然不能忘记1998年她在人民医院门口看到的那一场死亡。 那个男人虽然疯了,却仍然干净整洁。 那一天,斯微去妇产科埋葬她和赵慕云的爱情。沉珂陪着她坐在医院门口的休息椅上。那天下午,阳光是秋天常有的灿烂,那个男人口里呼喊着“停!”冲向一辆公车,尖锐的刹车声响起,男人的身体像破碎的布娃娃飞到天上,又重重地摔在地上。 斯微看着那一摊面目全非的烂泥浸在触目惊心的鲜血里,握在沉珂手里的小小身体就不能自己地颤抖。 围观的人群中有一个声音说:“这个人,在这里呆了十几年了,看到17路车就喊停,赶都赶不走。” 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很快来了,他们在他上衣的口袋里找到一张已经发黄的纸条,上面凌乱的字迹写着: “我在人民医院门口等你!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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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樱花开过
他常常会又看到她。穿了蓝色棉布刺绣的裙子,披散着海藻一样的头发,走过落樱纷飞的樱树下。粉色的花瓣落在她的发梢。她浅浅地笑,在他要拉住她的时候,回身消失在樱花雨中。 她喜欢樱花。 他总是记得她在他怀里盈盈浅笑,用天真的语气告诉他她喜欢樱花的样子。她的头抵在他的下颚,他能闻到在她的发间那股樱花的清香。 他们曾经相爱,可是最终,她仍然离开了他。 樱是中日混血的女孩子。大眼睛浓眉毛小嘴唇,很可爱的女孩子。 那时候,樱是英文系的系花。每一天,都有不同的男生接送她上、下课,可是从来没有传出谁掳获了这位公主的心的传闻。 樱喜欢画画,进修了艺术。也就是在艺术系旁听的时候,她认识了林家辰。 也是风云人物。 林家辰是艺术系出了名的才子。 上课的时候,林家辰就坐在樱的左边。樱端坐着动也不动,林家辰就一边听课一边速写樱的侧脸。画完之后签上名,趁着下课拥挤的时候塞到樱的手里。 再来上课的时候,两个人仍坐在一起。 樱来得晚,落座时朝林家辰微微一笑,两人就算认识了。一节课都用笔谈来交流。快下课的时候,他写:“我可以请你吃晚餐吗?”樱看了,羞涩地笑着把纸笔还给了他。 晚餐是简单的竹筒焖饭。带着竹子的清香。柔柔的烛影摇红。 然后他送她回宿舍。 校园的阴暗角落,落樱缤纷的樱花树下,他吻了她的嘴唇。 彼此都是第一次,带着纯真与奉献的心情。 他像一只兽,把她推倒在墙。她的背抵着古老的围墙,透着一丝凉意。 他的吻,却是炙热灼人的。 在这个悠长的吻里,她嗅到他身体的气息,带着柠檬的清香。只有肠胃干净的人,才有这样的气息。 她爱画画。他也爱。她还很喜欢海。于是他常常陪她去海边,踩着细细软软的沙,踏着夕阳的余辉,沿着曲折的海岸线缓缓走过。 太阳沉入海平面以前,努力绽放出灿烂的光芒,映着沙滩上歪歪斜斜的一串脚印。她走在他后面,在他的浅浅的脚印上踩上深深的她的小脚印,孩子一样地调皮。他笑她痴傻,她总认真地告诉他,这样是为了让你心中有我啊。 他听到她说话,心中一动,不说话,只是愈加疼惜她,吻她的面颊。 这一年,他大四,她大二。 寒假之后,他开始忙于工作。很少时间去找她。有时候太想她,半夜拖着疲惫的身体到她宿舍楼下大声喊她的名字。 三更半夜,月凉如水,他在各个窗口一双双冒出的眼睛的注视下,看着她穿了棉布睡衣匆匆跑出来,隔了铁门默默对视。 终于找到工作。一间英国公司。他在企划室。开始做一些小额的广告,薪水还算丰厚。他开始存钱,准备买一套房子。 大三,她已无心再念书。迟到。缺课。学校说再这样学分修不到就不能毕业。她也不在乎。整日躲在宿舍泡在网上。又常常抽烟。和室友大吵一架之后被告到学校。学校警告说再这样要扣分,以后不能住宿舍了。她也不理。索性休学在外面租了一间平房住。 那时候,樱的名字在网上已经很受欢迎。她写一些阴郁的黑色小说。有杂志跟她约稿。她会选择一些稿酬高的来发表。已经可以养活自己。 林家辰是在一个月以后才知道樱休学的消息。辗转找到她。 樱穿了如烟浅蓝的棉布睡衣出来,裙长至脚踝。看到他,有一瞬间的呆滞。随即笑了,请他进来。 一进门他就问:“怎么要休学?” 樱无所谓地耸耸肩,表示并不在乎。 他并不肯罢休,抓住她的手腕再一次问她。 她有些怒气,挣扎着甩开他,说:“你为你是谁?管这么多?” 他的脸色便有些难堪,黑着脸坐在沙发上不再说话。 樱于是有些歉意,轻轻地说:“家辰,我只是不想再念书。” “那么你想做什么呢?一直写字吗?” 她沉默。 他叹口气,说:“樱,你搬过来与我住吧。我们一起住吧。” 彼时林家辰已经做到主任。薪资不低。房屋早已置妥,在市区的黄金地段,价值不菲的复式小洋房,门前有一大片青草地。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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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秀逗的滋味
题记:有一种糖,入口极酸,五十秒后,却又有别样滋味。 涂完最后一笔油彩,小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扔掉手中的画笔,仰面躺在背后的大靠椅上。 窗外,天色已变成浅浅的灰。太阳闪烁着最后的余辉,准备沉入深深的海底。 喝一口cuppuccinno。望着那亭亭袅袅的轻烟。耳边,似乎又响起那段熟悉的旋律。 江舟是学校新分来的美术老师。复旦大学的毕业生。多才多艺,人又英俊。鼻梁很高。侧脸的轮廓很深刻。还拉得一手极美的小提琴。 秋季开学的时候,学校各个社团纷纷招募人马。因为江舟的缘故,一时间,美术社美女如云。最终,有五个女生进了美术社。小沐是其中之一。其他四位女生那是为了江舟才选择美术社。小沐知道。可是她是热爱画画的。 画室在学校废弃的旧校区。一栋两层的平房。二楼打通了做画室。很僻静。 那些女生画画的时候总是拉着江舟左一声江老师右一声江老师地叫。江舟也嘻嘻哈哈地和她们嘻闹。小沐不。她叫他江舟。只有在遇上无法解决的困难时才叫他,叫他江舟。 小沐画画的时候是很安静的。因为这份安静,使得原本不算漂亮的小沐显得很美。沉静的美。 小沐其实是比较讨厌江舟的。因为他在画室里制造的喧闹。 转眼到高二。忙于分班的几个女生纷纷放弃了美术社。江舟说新生里没有什么好苗子,所以美术社只剩下了小沐和江舟。 江舟不喜欢人家看他作画。他总是说一幅未完成的作品,只能算是败笔。而败笔是羞于见人的。所以小沐和江舟常常远远地隔着在画室的两头默默作画。小沐偷偷看着江舟作画,远远的,只看到他的专注的神情。 不作画的时候,江舟很少在画室。如果在,他必定会拉一首曲子。天堂之约。他的琴拉得很好,小沐常常会很陶醉,看着他的侧脸神情专注。有一次江舟无意间抬眼,小沐与他的视线交织,心一惊,竟把手中的瓷杯给砸破了。 以后江舟出现在画室的频率似乎高了许多。小沐画画的时候,他有时会站在她身后默默地看,然后摸摸小沐的头,叫她小丫头。小沐觉得很甜蜜。 小沐喜欢吃德芙巧克力和喜之郎果冻,画室里总是堆满这些小零食。江舟常常讨了来吃。嘻嘻哈哈地笑着把巧克力剥了银箔的糖纸外衣放在口里,甜甜地感叹。小沐总是拉着他要他请客,他总是唯唯诺诺,却并不兑现。 这一年端午,江舟破天荒地带了一包糖给小沐。小沐笑着剥了糖,说:“今儿太阳怕是打西边出来了,怎么请我……”话未说完,便酸得眯起眼睛,尔后一边吐一边骂,说:“你想酸死我呀!” 江舟用手捂住小沐的嘴,说:“你忍耐一分钟。”他的手厚实温暖,带了淡淡的男人香,盈满她的呼吸。咽一口口水,小沐发现一缕清甜自舌尖的酸涩隐隐透出。眯起眼睛深吸了口气,终于笑开。 笑声中听见江舟的声音:“小沐,我要走了。” “哦。ByeBye。 明天早点过来。” “不是,小沐,我要离开这里了。” “去哪里?”眯起的眼忽地睁开,茫茫然的不知所措。 “新加坡,我女朋友在那里替我申请了一间学校念研究生,不会再回来了。” “那么……再见!” “这幅画像送给你。曲子录在卡带里,你要仔细地找哦。” “嗯。” “那么……再见!” 江舟转身离开。脚步沉重。画室的门因他的离去沉重地关闭,吱吱呀呀地响着。泪水,顺着面颊流下。擦不干净。 一场过往,像秀逗糖的外衣,酸酸甜甜,还有些些的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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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断点
只剩一只的耳塞,孙燕姿在里面唱:结束还是原谅,爱永远搁在远方。音乐是一贯的平淡忧伤,心情是激烈的疼痛。 站在街口转角的地方买一只热狗,电炉烤出来的肉肠,一根一根红彤彤的在电烤上面辗转反复,灼热的烫,有些微的辛辣。 从前她是不吃这种辛辣的肉食的。16后,就一直吃素,已经七年。从前有一个爱过她的男人站在街口转角的地方买过一支棉花糖给她。雪白蓬松的糖球,像一枝盛大的蘑菇。放了很多的白糖,从口腔一直甜到了胃里面。那个男人站在阳光下面半眯着眼睛看她贪婪的吃相,笑着说过,你真是个小女孩呢。 后来因为迁徙分开。她一向冷漠淡然,不会刻意去联络维系什么。他寄过来几封信,得不到回复,也终于没了消息。 有时候她想起他。她舔那支棉花糖的时候,还只有14那样温暖的年纪,有明媚甜美的微笑,依赖的,诸如菟丝花朵。 17时候她离开家,独自去往陌生的城市。 在凤凰,看到那条古老的河。翠翠和老爷爷都已经不在。那一段曾经变成爱情的经典版本,烙印一个时代的特征镌刻在当地人的心里。 遇见过很多不错的男子,有过一些没有发生的感情,只是,终于变成了过往。 后来去了曲靖,罗平。 一个南方的小县城,是让她疼痛的地方。她一生所有的感情全部托付给了一个在这里生长了13男子。 赵慕云。这个名字,在她心里纠缠反复,几乎快要有一辈子那么久了,只是一切的期待都不曾发生,故事只是黑白默片上的静态电影,从来不曾上演。 在陌生的城市拥护的街头,被来来往往行色匆匆的人群挤压。拖着即将涣散的身体游荡,也有过期望,人群中忽然看到他的脸,只是梦境终于没有实现。 一直在途中。 断了线的风筝,注定了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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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典当给时间的……
天使离开的夏日午后,下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暴雨,噼呖叭啦地砸向尘世,溅起潮湿的小泥花。 我在暴雨的街头狂奔。雨滴砸在皮肤上,生疼生疼。我的眼泪,倾泄如泉,却很快地被雨水冲走。 聂纤歌喜欢赵慕云,谁都知道。 谁都知道我爱你。 童年的梦 13岁,以为以后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薪水可观,工作轻松,同事和谐,下班以后和老友一起泡吧喝酒搓麻将,有一个彼此两情相悦的男朋友。 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赵慕云。 现如今,我已经23岁了。小时候的梦想都不再。没有工作。没有男朋友。我以卖字为生。时髦点的说法,是自由撰稿人。往俗里讲,也不过就是一码字换生活的女子。 17岁离开家乡,独自迁徙到了这座城市。我喜欢它的平淡内敛的气质,所以停留下来。 更重要的是,我已经遇见赵慕云。 邂逅 遇见赵慕云,是一个非常平淡的过程。尽管我一直以为,赵慕云绝不会是那么平淡的人。 那一日,我同素衣去买碟。在本市最大的电器城。赵慕云的电脑摊位旁边。 我们在找王家卫 《重庆森林》。老板说,已经没得卖了。赵慕云不晓得什么时候凑过来,搭话说他有这张碟。素衣和我无比欣喜无比期待地望着他,他却说,但是这是私人物品。我晕!接着他又说,不过小姑娘这么可爱,就送给你们吧。我再晕!!! 尽管很想晕倒,素衣和我还是一脸喜滋滋地捧着一大摞的碟片回了寝室。 看完碟,素衣拉着我去跟赵慕云道谢。 赵慕云看起来是非常害羞的样子。只是一径地笑着。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是一脸的灿烂。眼睛微微地眯起来,像一只得到满足的小老鼠。实在可爱得紧。 赵慕云 熟悉之后,才知道慕云很喜欢音乐。他有一把宝贝得不得了的Guitar。17岁从四川老家到这里,一直跟在他身边。 现在,他白天在电脑城做营销,夜了,就去酒吧驻唱。 赵慕云在酒吧里很受欢迎。The Blue。素衣曾经拉了我去过的。 听慕云的Guitar弹唱。慕云的Guitar弹得如行云流水一般。他唱歌的声音是淡淡的,有黯暗的嘶哑,低低的像午夜里情人的低诉。可是又平淡如水,非常舒适。 慕云盯牢我的眼,唱《可爱女人》的那一刻,我爱了上他。 他和那些酒吧歌手给我的印象不同。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怎样也不能相信,赵慕云真真是一个酒吧的驻唱歌手。 他的头发是短短的,好清爽的样子,面容干净,穿有木纹扣子的蓝格子棉布衬衣和烟灰色的粗布裤子,不喜欢擦得光亮的皮鞋,总是一双旧旧的球鞋穿到底。 天使 总是喜欢叫他天使的。 早知道慕云的笑容非常灿烂,没想到在阳光下面更是明媚到不行。 乍然在阳光下面看到慕云的笑容,被电到,清醒之后大叫天使,从此就坚持叫他天使。 尽管如此,我从未在素衣面前叫过他“天使”。也许私心里,只想他是我一个人的天使吧。 肖佐 肖佐是我工作的同事。 毕业的时候选择留下。应聘到一家日本公司做文案。肖佐是企划室主任。 他喜欢我。 素衣 认识赵慕云17个月零23天,他请我和素衣去The Blue。 那个夜晚,素衣喝了很多酒。在人声喧闹觥筹交错的酒吧角落。素衣醉了。朦胧如水的眸子盯牢了慕云的眼,她说:“赵慕云,你到底知不知道?其实,我喜欢你。” 我呆住。 巧笑倩兮的素衣,美丽如斯的素衣,风情万种的素衣,活色生香的素衣,满不在乎的素衣,我的好朋友素衣,竟然会喜欢上我的天使! 我在慌乱中,看到慕云的脸。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淡淡地说:“素衣,你喝醉了。”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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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尘世爱情
三更半夜,我在睡意朦胧中被手机铃声吵醒。PANDA GM 1920荧蓝色的光在黑暗中闪闪烁烁。模模糊糊看到来电,猛然清醒,是锦瑟!早知只有她才会这时候来扰我清梦。 电话通了,那头戚戚哀哀地说:“纤歌,我和庄生飞了。” 真真料想不到。梁庄生其人,大一我就认识了。迎新晚会,他是主持。刺猬似短短的头发。不似一般男生。他是干净、清爽的。白衬衣的领子永远不会有黄黄黑黑的褶皱。眼睛尤其动人。一整晚,似乎是王子。大批的女生迷倒在他的眼神下,期望发生灰姑娘的故事。这样的梁庄生,却独独为锦瑟而倾倒。大学四年,端茶、买饭、送花、逛街,样样妥贴。毕业去受训,日日电话必到。一路下来六年有余,以为就这样子,怎么会想到有一天会要离开。 锦瑟在那边只管哽咽啜泣,一句话断断续续分割成几段。好不容易理清楚,约略是老板的千金看中庄生,老板只承诺婚后送他去新西兰。那是梁庄生的梦想。然后事业与爱情,庄生终于倒戈。那样老套的剧情。如果是肥皂剧,我必定大骂编剧臭笔。一边安慰锦瑟,一边在被窝里簌簌地发抖。二月的天气乍暖还寒,这小公寓没有配暖气片,窗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开,大股的冷空气灌进来,屋里温度乍然下降了好几分。 好不容易哄得锦瑟睡了,我却失眠了。起身披了一件大棉袄,拨了电话给陈卓。那边久无响应。大约仍在熟睡。这家伙同我认识不知有多久。从有记忆开始他就在我的生活圈里游移。一直嘻嘻哈哈称兄道弟。从幼稚园到大学再到工作,我们似乎是拴在一起的蚱蜢。一直同校。一直到大学毕业。那一年的情人节,他忽然买来大把玫瑰,作深情脉脉状请我做他女朋友。我当他做戏,也不甚介意。接了玫瑰,日后便出双入对。此人奇懒无比,最恨忧人清梦,在床上绝对不肯起来走几步去客厅接电话,定然要等对方拨他手机。这么早CALL他,必定是雷霆轰动的,突然—————— 那边似吞了五斤炸药,大喝:“干嘛?” 我赶紧陪笑打哈哈:“呵呵,我们喝酒去?” 那边一声暴雷:“神经病!”便传来嘟嘟盲音。想必是用十二分潇洒的姿势挂掉,然后将手机塞往枕头下面。 我似巫婆般哈哈大笑。笑罢,又觉怅然。早前还以两人淡若清水而庆幸,以为这么些年平平淡淡、从从容容一样能天长地久,岂料白开水喝太多,虽不伤胃,却温得难受。我与其他男性结伴玩耍,他也并不吃醋。我疑心他是否并不爱我,他倒说得好——“那你要我如何?你们自诩新女性,我说什么你能听?”又说:“那敢情你早已暗恋我许久,只是等那日我跟你表白,嘴皮子上面不肯认,心里怕是喜不自禁的吧。”想想人真是不得满足,有了东,又想要西。自己在心里感慨一番,披了件小袄复又爬进被窝。 下午见得锦瑟。在银行大楼顶层的旋转餐厅。锦瑟从不肯去starbacks明亮宽敞的大堂。说是环境太杂。她喜欢坐在城市的高处俯瞰城市里熙熙攘攘匆匆忙忙蚂蚁一样的人群。 锦瑟坐在啡色小圆桌的另一边。淡黄麻编的秋千架间一袭淡青衣裳,衬得肤如凝脂,玉雕般的容颜带着半透明的苍白,眼周隐隐看出一丝青白,但是精神似乎很好。见我进来,便伸手招呼我。 刚坐定,便有年轻的工读生拿了Menu过来。Menu是一色的蓝,浅浅淡淡地蒙罩着,上面宝蓝的颜色写了一行连笔的英文字母。锦瑟要点血腥玛丽。这种虽说是调酒,却有很强的后劲。我有些担心,请Waiter送了泡沫红茶和摩尔咖啡上来。Waiter走开的时候,锦瑟说:“你还怕我会喝醉?从前读书的时候,怎么样都喝不醉。若是心里想醉,一杯白开水也能喝醉。” Waiter送了食物过来,瞧见锦瑟的笑靥,愣愣地站在桌边不肯走开,我挥手在他眼前晃晃,他才恍悟般红着脸离开。再看锦瑟,一派优雅地饮着红茶。这女子,虽然苍白虚弱,却仍是个美丽的女子。我们都不肯说话,气氛有一丝难堪的尴尬。忽然她幽幽开口,吟出一段词:“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年华。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只是当时已枉然,枉然的到底是谁? 晚上一起去酒吧,锦瑟坐在座位上大口喝酒,一面仍顾着招呼我:“纤歌,来来来,一起喝!”豪气干云,倒象极了江湖儿女。我陪着她喝,看着舞池里群魔乱舞的年轻人,不禁想起在学校的时候。 锦瑟的舞技非常之了得。学校的舞会如果有她参加,舞会公主非她莫属。一整晚舞步不得停,双脚起、承、转、合,如蝶飞舞。男伴不断换,面目模糊。欲离去,庄生来问候:“美丽的公主,可否共舞一曲?”极绅士地邀舞,腰微弯,背脊挺直,手臂前伸。锦瑟本不想再跳,抬头见了对方容颜,庄生一脸诚恳,眼神炯炯。无比娇羞地颔首。庄生揽了锦瑟纤细的腰肢滑入舞池。舞曲是西班牙Flamingo。舞池里男男女女皆都热情沸腾。那日锦瑟恰恰穿了一件火红裙装,在舞池中旋转飞舞,恰似一只娇艳的火焰鸟,吸引许多眼球。 此时锦瑟坚持不肯下舞池,来来去去反复吟咏那阙词:“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她一面反复吟咏,一面招呼我喝酒,像极古代的文豪,大口地喝酒。终于不胜酒力,趴在桌上睡着了。 打手机叫陈卓来接我们。看到锦瑟的脸,贴在光滑冰冷的桌面上,丰润的双唇微微噘起,满足而安静地睡着,十足的孩子气。想必是做了好梦,竟然会绽放出一朵甜蜜之极的笑容来,灿若春花,倾倒众生。陈卓进来看见我们,唠唠叨叨地背起锦瑟。他一贯不满锦瑟同我一起,认为是她带坏的我。锦瑟自然也看他不爽,平日见面总得一顿唇枪舌战。怎料想,今日,锦瑟却一言不发,极其柔顺。陈卓平日虽然大大咧咧,此时却极细致地服待妥贴。我瞧着,心里却有隐隐的感觉。 入冬的时候,我有些小感冒。在家里上网。邮箱里有一封陌生的E-mail。他说:“明天下午3:20,驿站,不见不散!” 署名是肖佐。是陌生的名字。我非常吃惊,却又十分好奇,想要知道这个肖佐,到底是怎样的人。第二天下午,我如约而至,并且费心搭配了衣饰。 3:15,我到达驿站。站在驿站刷成黑色的外墙下,天空飘着细细的雨,提着湿淋淋的伞站在滴着水的屋檐下,徘徊了几分钟,终于推开驿站厚重的玻璃门。这个时间,驿站的客人并不多,大堂飘着低回的萨克斯风。那个肖佐,并没有告诉我他的任何特征,我只能跟着感觉走向靠窗坐着的男子。他穿了蓝格子棉布衬衣,齐齐地钉着木扣子。里面是烟灰色长T恤。浅黄色卡其布休闲裤。脚上是一双浅蓝色帆布鞋。短短的头发。非常清爽。正是我所喜欢的品位。 我走过去。事实证明,他的确是肖佐。事实也证明那只是一封发错地址的邮件。肖佐笑着说没关系。这才发现他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男子,眉清目秀,笑容灿烂。他替我叫了摩卡。温暖的细节看得出来他是体贴而绅士的。非常优雅地端起咖啡杯,映着啡色杯子,他的手指白晰,瘦而纤长,指节非常明显。我喜欢这样的手,干燥、有力、温暖。 临别时互相留了QQ及Email。我们在万人广场高大的灯柱下面拥抱。我闻到他身体清香的气息。明亮的白光下面我看到他的脸,那是一张年轻英俊的男性的脸。这一刻,我们相爱。他的体温,成为我心里的灼伤。 锦瑟渐渐恢复。到如今,有问题的是我。她听得肖佐同我的事,即时乍乍惊惊大呼小叫,说:“你怎么,怎么,你在搞什么飞机?” “我不搞什么飞机,只是碰巧我们相爱,如此而已。” 她见我如此淡然,便也冷静下来,又问:“那陈卓怎么办?你要瞒着他脚踏两只船吗?” “不,我们要分手的。必须分手。只是我还不知道该怎样对他说。” 沉默的气氛有些许尴尬。我们相对着豪饮。酒精在胃里翻腾,间或涌上一阵恶心,终于趴下。倒在冰凉的桌面上,模糊中想起从前。那样地畅饮也不曾醉倒。难道真如锦瑟所言,人不想醉时,怎样也喝不醉,若存心想要迷醉,酒不醉人人自醉。 醒来是在陈卓的床上。陈卓蹲在我的床边,脸埋在床单里。大约太过疲倦,已经熟睡。他的长长微卷头发的头颅枕在被褥上,看来凌乱不堪。我欲起身,才发现右手紧握在他手里。起身的动作惊醒了他。他醒过来,揉揉我的发,无比温柔地看着我的脸。他的下巴长出一点新的胡茬,使他看来有些苍老和狼狈——他一向是干净整洁的。我有些鼻酸。他起身离开,再来的时候端了一杯温热的牛奶。我知道这杯牛奶就是那种一分钟的牛奶。他知道我不喜欢喝太热的牛奶,可是我的胃受不了冰冷的东西,一分钟温热的牛奶刚刚好。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卓,不要对我好了,我们分手吧。” 他不说话。沉默地喂我喝下牛奶,起身要离去。我背过身合起颤抖的眼睑,等他摔门而去。 门“吱呀”开了,他却回过身来扳过我的身体。我睁开眼睛看着他。他的吻凌空压下,辗转缠绵,然后他说:“纤歌,还是朋友?” “当然。当然还是朋友。卓,我只是不能爱你。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哥哥。” “但是只能是朋友?只是哥哥?” “……” 过年的时候,我跟肖佐去了北京。除夕的夜晚,我们在八达岭长城看烟花。烟花在午夜的天空盛开,一朵一朵热热闹闹地绽放,姹紫嫣红,映亮了看烟花人的脸,一张张欣喜的表情。我们在烟花下的古老城墙上面热烈拥抱,肖佐在喧闹的人群中往我右手的无名指上套进一枚指环。 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用手机打给陈卓。那头机械的女声冰冷的说着:“对不起,你拨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 Sorry....”。再拨锦瑟的号码,一样单调地重复。我微笑。然后往他们的手机里发一条短信:新年快乐!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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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ry)一场烟花
我长大的南方小城是没有地铁的。文艺片里不再爱了、不能爱了的男女主角乘着地铁各自离开的场景,使得我对地铁这种交通工具着迷不已。所以,当一辰在Oicq里对我说 “纤歌,你来吧。”的时候,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带着我的一大包棉布衣服投奔这个我从未见过的男人。 是的,我还从未见过他。 在高速行驶的列车上,看着车窗外面飞速后退的景色,仿佛一切都像是在梦中。 一辰是我在梨花岛认识的。他总是在我的每一段文字后面第一个跟贴,并且持续不断地写E-mail给我。他是二十三岁的上海男人。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如果他没有骗我的话。 我背着大大的双肩背包循着他写给我的地址而去。在门口按铃,久久也没有人来应门。我不曾事先告诉他我会来,所以也不会打他手机去骚扰他。 一辰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穿S&K宽大的男式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的女子,坐在LiNing烟灰蓝大号背包上面,海藻一样卷曲的长头发散在背后,靠着他公寓的铁门睡觉。 我在模糊中感觉一辰吻我的脸颊,像对待婴儿一样小心翼翼地把我放在他的大床上。动作轻得像一片羽毛拂过。 醒来的时候,看见一张放大的男性的脸,目光炯炯。我用肆无忌惮的眼神打量他,他却并不逃避闪躲。 我喜欢这样落拓的男子。 我在上海,和一辰同居生活。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来定义我们的关系。他从来不说爱的字眼。可是却温情脉脉。 一辰会做不错的厨艺。喜欢吃辣。嗜辣的程度和我这个湖南人有得一拼。回来的时候,我们点了在百盛买来的水晶蜡烛,吃辣得掉泪的豆豉鱼,然后开香槟解辣。也不怕被别人笑说没有品味。 一辰非常地忙碌。他的书房里面,堆满了他的设计图纸。通常在晚餐之后,他又会埋进那些图纸和书堆里。我在厨房里洗碗。然后去洗澡。长长的头发湿答答地披在背后,是一辰喜欢的模样。 我已经渐渐被这个男人影响改变。但是在我的血液里面,深藏着的那些与生俱来的叛逆的因子,始终潜伏着。 我害怕雷雨。一辰不能理解。他认为我是如此坚韧的女子,绿萝一样地存活。他不知道,在下着暴雨的夏日的午后,我一个人是怎样地在电闪雷鸣中度过。窝在房间角落里大口地喝着凉水,在惊雷炸开时,不能自己地惊惶失措。 我想,我还是恐惧的孩子。过往的伤痕给我打上了太过沉重的烙印,使我一刻不敢或忘。 后来就开始在家里用一辰的手提电脑上网。穿一辰买给我的花样精致繁复的烟灰蓝蕾丝内衣。喝大量冰镇过的白水。 一辰把装在系了婴儿蓝缎带的浅蓝礼盒里的蕾丝内衣递给我的时候,他说:“纤歌,你要心思单纯,这样才会快乐。” 可是他错了。从他买这件衣服给我的一开始就错了。我的心,就像这件内衣上面繁复的蕾丝网,充满了空洞。早已经是不能够单纯的女孩子了。 我就穿了这件他希望我心思单纯的蕾丝内衣游荡在各个论坛,敲下一个一个字符,码成一段一段黑色的文字。 许多的时候,像一只在网络游荡藏匿的鱼。带着伤口肆意地吐着泡泡,却不管最后的归宿。Oicq一直挂在线上。亮着光的头像,却沉默。许多的时候不想说话。有时候却大段大段地倾诉。对着一个亮着或者灰暗的头像和隐匿在其后的灵魂欲罢不能。 屋子里面永远有音乐。王菲。莫文蔚。孙燕姿。林忆莲。萧淑慎。周杰伦。张智成。淡淡的,没有太过激烈的旋律。我的心,经历过太过激烈的疼痛,已经变得脆弱,只能被流水轻轻抚慰,再禁不起烈火的灼烧。 在上海的冬天,认识赵慕云。 曲靖的男子,只大我一岁。 我给了他我的手机号码。他拨来的时候,我正在洗头。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披头散发的女鬼造型,唇角竟然勾出一道弧线。 他在那头只说“纤歌”,便沉默。我已知是他。没人说话,电波传递了彼此的微微呼吸声。256Sec。传来盲音。那边已挂断。 一辰的父母提出要见我,在上海小站。 废弃的老式列车,据说曾经载过清末某位显赫的皇太后。过往的繁荣奢华都只是过眼的云烟,斑驳的漆皮讲述了一场烟花。 侍应生送了饮料上来的时候,一辰的母亲正用一种买东西的挑剔眼神打量我。我装作毫不知情,安静地喝水,指甲却在亚麻色的桌布下面把手掌刺破。一辰在桌下悄悄伸过一只手来握住我的左手。手指的纠缠之间感受到他皮肤温暖的温度。我却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一辰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温和的男子,一辰非常地像他。只是他的母亲,这是一个太过精明尖锐的女人。这样的搭配,让我无法理解。 这一次的会面,不算太糟糕。可是也并不愉快。结束的时候,一辰和我送他们上了TAXI,然后礼貌地道别。 一辰并没有开车来,我们并肩走在上海明亮却冰冷的华灯下。 室外的温度很低。我是非常害怕寒冷的孩子。一辰在一块光斑的阴影下伸过一只手来握住我的左手,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轻轻地蜷起来,包在他温暖宽厚的手掌里,然后放进大衣的口袋。我抬起眼来悄悄看他的脸,他的琥珀色的眼珠在灯光的阴影下亮若星辰。我们相视而笑。他把我的身体塞进他的大衣里。我靠在他的胸膛,听见他的心脏有力地搏击。他的体温灼热,拥抱我,赶走所有的寒冷。 也许我们都早已经预料到了结局,所以分开的时候,没有意外。 一辰的母亲并不喜欢我。我早已经知道。可是我却并不知道,一辰听从她,开始和那些她喜欢的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约会。 但是一辰,他毕竟还是温和的男子,不愿忤逆母亲,也不想放弃我。然而我这样的女子。注定了是要漂泊的。爱人不能再爱,唯一的结局只能是离开。 分手的时候,并不像是分手。我们像所有年轻的情人,手牵着手去外滩看烟花。 烟花在暗夜的空中绽开,留下一些绚烂的光影。烟花绽放的时候,映亮了一辰的脸。我听见有人说了一句话:“哎呀啊!” 哎呀啊.哎呀啊.哎呀啊. 我回头。是一个年轻的男子。牙齿很白。笑着。一脸的灿烂。嘴唇抿成一道细线。眼睛都笑成一弯月牙。烟火下面更是明媚到不行。他穿了S%K的红色T恤和洗到发白却仍然厚实温暖的旧仔裤。干净而清爽的短发。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认出了他的声音。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說個故事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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